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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莎士比亚全集三》
来源:边塞艺苑 | 作者:莎士比亚 | 发布时间: 883天前 | 270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圣经上说:『亚当挖掘,』他没手臂怎能掘土?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若答不出来,那你真该去忏悔。


工乙:你尽管问罢。


工甲:谁建造的东西比泥水匠、造船工、或木匠所建造的还更坚固?


工乙:绞架的建匠,因为他的造物能耐过於千人。


工甲:我喜欢你的聪明答覆;真的,绞架是个好答覆;


不过,它为什么好呢?


那就是因为,用它来对付恶人很好。


可是,现在你说绞架比教堂还更坚固就不对了,这也算是一种恶行,


所以,绞架对你也许会有点益处!


来,再试一次吧。


工乙:{用心思考}


谁造的比泥水匠、造船工、或木匠造的还要牢...


工甲:是的,你若答对,今天就没事了。


工乙:有了,我晓得了!


工甲:说呀!


工乙:,我不晓得。


工甲:别再为此事棒击你的脑子了--笨驴是怎么打也走不快的。


假如下次有人问你此事,你就回答:『掘坟工人,』


因为他所造之屋宇能耐至世界末日!


去,去约汉酒那儿,替我筛碗酒来。


[工乙出,工甲继续掘土]


[开始唱歌]


『少年时我曾恋过,曾恋过;


当时感觉真甜美:


嗨哟,短暂的好时光,嗨哟,


无事比它更美好。』


[他正唱时,哈姆雷特与赫瑞修入]


哈:难道此家伙对他的行业毫无感触,他能边掘坟边歌唱?


赫:习惯已使他对此事毫不在乎。


哈:真是呀,这种柔情只有闲汉才能有!


工甲:『可惜时光不饶人,


它的魔掌攫住我,


把我带回泥土中,


就像从来无此生。』


[挖出一骷颅头,把它扔至坑外]


哈:这头颅也曾有根舌头,也曾能歌唱;


现在这家伙却把它乱扔出来,把它当作第一杀人者该隐的颚骨般{注3}。


这也许是个精明人氏的头颅,现在却被这匹驴占了便宜,


想骗老天爷似的。你说不是吗?


赫:是呀,殿下。


哈:它也可能是个朝臣的头颅,


他会说:『早安,阁下。您好吗?亲爱的阁下。』


他也可能是某某大爷,他会去夸奖某某大爷的骏马,全为了他想借用它。


你说不是吗?


赫:是的,殿下。


哈:真是的,


现在,他只能与蛆虫为伍,


既无下颚,也被司事用铲子敲他的脑袋。


如果我们有智慧领悟此事,这就是命运循回的上好例子呀!


这些头颅,除了可当保龄球玩耍之外,难道就无价值了吗?


想到这些,我的脑袋就疼。


工甲:{唱歌}


『一柄锄头一把铲,


加上一块裹尸布,


掘得六尺黏土坑,


好来款待贵宾客。』


[又抛出一头颅]


哈:又来一个!


这不会是个律师的头颅吧?


他的钻牛角尖式之弄法手段、他的分毫必争之雄辩、他的诉讼案子、


他的契据、他的巧妙诡计现在都到哪儿去了呢?


为什么他现在肯让这位鲁莽的家伙用柄肮脏的铲子来敲他的脑壳子,


而不去控告他犯了殴打罪?


哼,这位家伙在生前也可能是个地产的大买主,


整天就与他的抵押、他的债卷、他的赔偿、他的证人、他的收回权为伴。


现在,他的上好脑袋里所装的仅是些上好砂土,


难道这就是他的最後赔偿、最後收回吗?


他的证人们还肯不肯为他作证,去买两块地契般大小的地皮呢?


现在,他的棺材可是恰够大小来存放这些证件喽。


难道这位买主就无法得到比此更多吗?哈!


赫:一寸都不能多,殿下。


哈:证书纸是羊皮做的吗?


赫:是的,殿下;也有牛皮。


哈:倘若人们都指望由此文件上得到保障,那么,他们真是不如牛羊。


让我和这家伙谈谈。


{对工人}


汉子呀,这是谁的坟?


工甲:我的,先生。


[唱]


『掘得六尺黏土坑...』


哈:我相信它的确是你的,因为你躺在它里头。


工甲:您躺在它外头,所以它不是您的。


对我来说,虽然我不躺在它里头,但它仍然是我的。


哈:你确实是在它里头;你也说它是你的;


不过,它是给死人用的,不是给活人的;


所以,你在撒谎。


工甲:这是句敏捷的谎,先生,它能由我口转移至您口。


哈:你是在为哪位先生掘此坟?


工甲:不是一位男子,先生。


哈:那么,是哪位女子?


工甲:也不是一位女子。


哈:究竟是谁将埋葬於此地?


工甲:一位曾是女子之人,先生;


但是,上帝赐予她灵魂安息,她现在已死了。


哈:{对赫瑞修}


这浑蛋把事情分辨得这么清楚!我们一定要把话准确的讲,


要不然,措辞之含糊将把我们搞得束手无策。


老天爷,赫瑞修呀,这三年来我发觉世人都变得非常的虚伪,


连乡巴佬都爱装腔作势,脚趾接踵的直赶朝庭臣子们。


{对工人}


你做掘坟工作有多少年了?


工甲:一年的所有日子中,


我就是在先王哈姆雷特击败福丁布拉氏那天上任的。


哈:那有多久了呢?


工甲:您不晓得这个吗?连傻瓜都晓得这个:


就是小哈姆雷特出生那天。


现在他已疯了,被送至英格兰。


哈:是的,的确是的。


他为什么被送至英格兰?


工甲:就是因为他疯了;在那儿,他能恢复他的理智;


假如他无法如此的话,那也没啥关系。


哈:为什么?


工甲:在那儿,无人会注意到他--那边的人都和他一般的疯。


哈:他是怎样变疯的?


工甲:很奇异的,有人说。


哈:怎样的奇异法?


工甲:他的理智出了毛病。


哈:原因在哪里?


工甲:当然是在这里罗,在丹麦。


我在这儿当司事,长短也有三十年啦。


哈:一人要被埋多久後才会腐烂?


工甲:老实说,如果他在死前还未腐烂的话--


这年头,我们有很多患了花柳病的尸体,它们未埋已先烂了--


一具尸体能维持差不多八、九年。


一具制革匠的尸体能熬上个九年。


哈:为什么他的能维持较久?


工甲:先生,他的皮肤因他的行业而早被硝得比别人都硬,


能够长期防水,而水就是能使那那些臭尸体腐烂之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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