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元史·兵志》所载,元代屯田人户达二十二万余,屯田总面积达十七万五千顷,分布于中书省和十一个行省的七十二个司路府州②。
元代屯田的方式,主要有军屯和民屯两种。
军屯是元代最重要的屯田方式,其类型有二。一是镇戍边疆和内地的军队屯种自给。元人记载说:“世祖皇帝既定海内,以蒙古军留镇河上,与民杂耕,横亘中原。”③所谓“与民杂耕”,即屯种自给。二是设置专业的屯田军从事屯种。这是元代军屯不同于以往历代军屯的显著特点。屯田军户,主要来源于汉军和新附军,他们专事屯种以供军食,一般情况下不任征戍。元朝统一之前,专业的屯田军便已出现。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诏凤翔府种田户隶平阳军籍,毋令出征,务耕屯以给军饷”(《元史·世祖纪一》)。① 参阅韩国磐:《试论金元时代官田的增多》,《中国史研究》1979 年第1 期。① 姚燧:《程介福神道碑》,《牧庵集》卷二四。
② 参见王廷:《元代屯田考》,《中华文史论丛》1983 年第4 辑。
③ 虞集:《曹南王世勋碑》,《道园学古录》卷二四。
元朝统一后,大量抽调汉军和新附军为屯田军,屯田军遂遍布各地。
民屯,即组织民户进行屯种,其组织形式带有浓厚军事性质。从事民屯的人户另立户籍,称“屯田户”。内地屯田户,或来源于强制签充,或来源于招募。边疆屯田户,则主要通过迁徙内地无田农民而来。屯田户的生产资料,如土地、牛种、农具等,或由政府供给,或自备。民屯的分布范围也很广泛,规模亦大。
屯田土地的来源,大致有四。其一是利用荒闲土地,如两淮地区的屯田。这是最主要的一个来源。其二是利用前代的屯田,如洪泽、芍陂的屯田。其三是以一般官田拨充,如至元十三年(1276)以“系官田亩”拨充广元路(治今四川广元)民屯(《元史·兵志三》);至元十九年(1282)以阿合马的没官田充屯田(《元史·世祖纪九》)。其四是屯户自备土地,如鹤庆路(治今云南鹤庆)军民屯田的土地,便都是屯种军、民的“己业”①。
元代屯田的管理,分属枢密院和中书省两大系统。军屯总隶枢密院,分隶各卫、万户府和宣慰司,各卫和万户府之下设立专门的屯田千户所和百户所以管屯种。民屯总隶中书省,分隶司农司、宣徽院及各行省,具体管理或由所在地的路、府、州、县,或由专门设立的屯田总管府、屯田署等。
元代大规模实行屯田,促进了荒地的垦辟,扩大了可耕地面积,对边疆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尤为有利。然而,由于屯田生产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加上吏治腐败、经营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屯田的经济效果却十分有限,甚至入不敷出。这样,元代中期以后,屯田制就逐渐衰落。
官田元代官田,是指屯田以外所有的国有土地。元代官田的数量颇为庞大,超过了前代。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有官田六万三千余顷①。北宋末年,杨戬等括民田为官田,计数三万四千余顷②。南宋除继承北宋在南方地区的旧有官田外,又使官田数量有所增加。南宋末年,贾似道行“公田法”,在浙西地区强买民田三百五十余万亩(《宋史·理宗纪五》)。金代也有大量官田。金世宗一朝,在河北、山东等地拘括民田,总数达三十余万顷(宇文懋绍《大金国志》卷十二)。金宣宗时,河南地区“民地官田,计数相半”,官田数量为二十四万顷(《金史·食货志二》)。金、宋亡后,上述官田转为元廷所有,成为元代官田的主要来源。此外,宋、金两朝的贵族、官僚和军阀占有的土地,也多变成了元朝的官田,其数量自然不小。元代中后期,① 《元史》卷一○○《兵志》三。关于元代屯田土地的来源,参见周继中:《元代屯田的组织与管理》,《元史及北方少数民族史研究集刊》第10 辑。
① 马瑞临:《文献通考》卷四《田赋考》四。
② 马瑞临:《文献通考》卷七《田赋考》七。
封建政府又通过经理、籍没、接受呈献,行“助役田”和购买民田等多种途径来搜括土地,使官田日益扩大。
元代官田,种类不一,主要有一般官田、赐田、职田和学田四大类。
一般官田,即封建国家直接占有的官田。元代的一般官田主要分布在江南地区,元政府在这一地区设置了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以及多种名目的提举司,专责管理官田事务。一般官田的收入,是元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便“岁集楮泉三百余万缗、米百余万石”①。
元廷在逐渐扩大官田的同时,不断地将官田赏赐给贵族、官僚和寺院,这便是“赐田”。元代赐田之举十分频繁,赐田的数量也很大,动辄以百顷、千顷计,元顺帝至正七年(1347)一次赐给承天护圣寺的田土竟达十六万二千余顷②。据不完全统计,元代历朝赐给诸王、公主的田土为二千七百五十顷,赐给百官的田土为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七顷,赐给寺院的田土为十六万七千余顷③。元代赐田,是元代土地制度中较为突出的现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矛盾。泰定元年(1320),平章政事张珪上书指出:“天下官田岁入,所以赡卫士、给戍卒。自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以后,累朝以是田分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遂令中书省酬直海漕,虚耗国储。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为庄官,催甲斗级,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饩廪,折辱州县,闭偿逋负,至仓之日,变鬻以归。官司交岔,农民窘窜。”(《元史·张珪传》)
2024-07-10
2024-06-20
2023-06-02
2023-04-03
2023-04-03
2023-03-26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少年绘画二等奖 潘江涛
2023-02-13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幼儿绘画三等奖 李贤
2023-01-31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幼儿绘画二等奖 王洛伊
2023-01-28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幼儿绘画二等奖 刘一铭
2023-01-28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少年绘画一等奖 张家源
2023-01-27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幼儿绘画二等奖 李昊然
2023-01-27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幼儿绘画三等奖 白航恺
2023-01-26
山西省首届“韶华杯 祖国有我”获奖作品展示——幼儿绘画一等奖 柳诗语
2023-01-26
联系我们
胡永华 邮箱:444565820@qq.com 电话:13097592190
李日宏 邮箱:1191878849@qq.com 电话:1309654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