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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10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61天前 | 789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康熙元年,郑成功病死,其子郑经继立,在台湾以及金厦一带与清皇朝抗衡。由于郑成功死后因继位问题而发生内讧,郑氏政权内部矛盾异常激化,许多文官武将都对郑经表示不满。鳌拜等利用这个机会,对郑氏人员诱以高官厚禄,招抚他们降清。如康熙元年十一月,杨学皋来归,授其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①;康熙二年,郑成功之族兄郑鸣骏被授遵义侯,族侄郑缵绪为慕恩伯,如此等等,不胜枚举。除封赐爵职之外,鳌拜等还重用这些人来打击郑氏政权,以示对他们的信任,如康熙三年命征台湾,统率水师的施琅、周全斌、杨富、林顺、何义等,无一不是郑氏故将。在清政权的“感召”之下,“自顺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陆续招抚伪将军、都督、总兵,并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二百九十员,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名,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②。从康熙元年十月以后到康熙三年十月,较大规模的投降者有十六、七批,其中包括被称作郑经“腹心”、“左右臂指得力之人”的大量官员将领,还包括郑缵绪、郑世袭、郑芝豹生母黄氏、以及郑氏的“子侄眷属”,与他们同来降清的官员不下千余,军队百姓共有十数万,还有大量船只、盔甲器械等物,这就大大削弱了郑氏政权的力量。

  鳌拜等乘郑氏政权的内讧,又辅之以攻,派兵先后攻克金、厦、铜山等地。郑经退守台湾。康熙四年,“廷议罢兵”,并派慕天颜赴台谕降,力图和平收复台湾。但郑经却企图裂土割据,“请称臣入贡如朝鲜”,遭到辅臣的拒绝①。康熙六年,施琅再请攻打台湾,因“朝议循于招抚”②而未果。从此双方对峙,直到十四年后。

  鳌拜辅政时期采取的“以抚为主”的统一方针,应该说对恢复经济、与民休息、缓和财政危机都有好处,直到康熙二十一年,大臣冯溥为了“清心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8,“茅麓山”。

  ② 《清圣祖实录》卷6。

  ① 《清圣祖实录》卷7。

  ② 同上。

  ① 《清史稿》卷224,《郑成功传》。

  ② 钱仪吉:《碑传集》卷15,施德馨撰:“施壮襄公传”。

  省事,与民休息”,还请玄烨“勿轻剿台湾”,继续鳌拜时期的政策③。鳌拜等人的上述行动,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康熙二十二年统一台湾准备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清初几个弊政的处理问题。顺治初年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危害的劣政,诸如逃人法、圈地与投充、迁海等等,在鳌拜辅政时期虽仍存在,但逐渐有所缓和。

  由于迁海政策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顺治十八年八月,辅臣曾下令对迁海居民“速给田地房屋..使小民尽沾实惠”④。康熙四年,山东青、登、莱等处沿海居民“因海禁多有失业”,鳌拜等遂允许“令其捕鱼,以资民生”⑤。康熙七年,两广总督周有德报告当地“沿海迁民,久失生业”,建议于海口“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此建议得到鳌拜等批准⑥。康熙八年正月,“奉旨尽弛海禁”⑦,这对沿海居民是有好处的。

  顺治年间,由于圈地和投充等弊政,迫使大量不甘沦为农奴和包衣的人四散逃亡,顺治十一年“逃人几至三万,缉获者不及十分之一”①。清廷便制订了更为严酷的逃人法,除捉拿逃人之外,还严惩窝主,牵连四邻,许多恶棍无赖又趁火打劫,使许多人身家性命难保。康熙三年底,专事缉捕逃人的兵部督捕衙门右侍郎马希纳也指出逃人法之弊害,请求“免提案内牵连之人质审”,以免“牵连多人”②。次年正月,鳌拜等历数逃人法之弊,认为“此等株连蔓引,冤及无辜,饿死道途,瘐毙监狱,实属可悯”,下令有关部门制定一个“逃人可获,奸棍不得肆恶,小民不受诈害”的立法③。康熙六年,又下令各地政府对骚扰地方的解役和逃人严加管束,如有“同谋挟诈”之事,要治以重罪,对这些解役约束不严的官吏,也要“严治其罪,必不宽恕”④。尽管他们把逃人问题看作与本族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不能根本改变逃人法,但由于注意了它的弊害并试图加以解决,使此时期的逃人问题日趋缓和。顺治年间两次大规模圈地之后,康熙五年,在鳌拜的直接干预下,京畿地区又发生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土地圈换,这是辅政时期的一大弊政。康熙五年,鳌拜提出,顺治初年,多尔衮为了自己利益,把镶黄旗应得的保定等府好地据为己有,而把正白旗的坏地换给镶黄旗,因此要求“呈请更换”。这一提议遭到正白旗户部尚书苏纳海等人的反对。苏纳海认为“地土分拨已久,且康熙三年奉有民间地土不许再圈之旨”,要求将此议驳回⑤。虽然此事之起是由于八旗内部矛盾所致,但毕竟苏纳海的主张有利于社会安定,也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发展。

  但是,鳌拜恃威专断,不顾苏纳海以及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等③ 钱仪吉:《碑传集》卷11,“冯文毅公溥事实”,《清史稿·冯溥传》。④ 《清圣祖实录》卷4。

  ⑤ 《清圣祖实录》卷14。

  ⑥ 《清圣祖实录》卷27。

  ⑦ 《广东通志·边防篇》,转引自谢国祯:“清初东南沿海迁界考”三。① 《清世祖实录》卷85。

  ② 《清圣祖实录》卷13。

  ③ 《清圣祖实录》卷14。

  ④ 《清圣祖实录》卷21。

  ⑤ 《清圣祖实录》卷18。

  人的反对,于康熙五年十二月确定“镶黄旗迁移壮丁共四万六百名,该地二十万三千晌,将蓟州、遵化、迁安三处正白旗壮丁分内地、民地、开垦地、多土地、投充汉人地派给。不敷,又将永平、滦州、乐亭、开平民地酌量取拔”①。从以上记载看,正白旗迁出后的十一万多晌土地是远远不够镶黄旗二十余万晌的需要的,其他就要新圈民地。而正白旗迁走的壮丁也并未迁往畿南即镶黄旗迁出的地方,反去新圈玉田、丰润、永平等府县的民地,这样,所谓换地实际上就成为顺治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的圈地,给畿辅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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