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佃户与田主的斗争,不仅江浙地区有,而且在江西、福建等地也连绵不断,此起彼伏。魏礼曰:“宁都(江西)之田,下乡称腴,他乡田计收① 《南浔志》卷30《农桑》1《完租》。
① 道光《嘉兴府志》卷1《风俗》。《锡金识小录》卷1《力作》。《南浔志》卷30《农桑》1《农事总论》。② 《南浔志》卷30《农桑》1《农事总论》。
③ 光绪《松江府志》卷5《风俗》引《金山志》。同治《湖州府志》卷29《舆地略·风俗》引乌程高志。光绪《桐乡县志》卷7《食货志》下《农桑》。光绪《无锡金匮杂志》卷30《风俗》。乾隆《乌青镇志》卷2《农桑》。光绪《黎里志》卷12《杂录》。
谷一石,直金一两,下乡之田则三两。田以上者起科输粮特重,佃户一石之田,收至五石四石,又有杂种。是田主既费重价,复输重粮。..佃户省去二重,一切不与,而所收四倍于田主,故闽佃尝赤贫赁耕,往往驯至富饶。或絜家返本贯,或即本庄轮奂其居,役财自雄,比比而是。..田赋创立名款,用诬田主,以耸上听。若使额外科索,佃不堪命,彼又何难轻其田,而耕之十余世、四五世者”④。
上述一系列纪录揭示了哪些问题呢?一者,佃户通过政治和永佃权制等的斗争,反抗地主的重租盘剥取得了一定的结果,不少佃户有通过刻意经营而“驯至富饶者”,从而对加速个体农民的贫富分化和推动农村走“生产者成为商人与资本家”和遵循封建经济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道路前进,起着积极作用。二者,佃户斗争除表现在经济方面外,还表现在身分的提高与自由化的加强上,江浙闽赣的佃户,既取得了永佃权,可耕之“十余世”,亦可以“轻去其田”,任意转佃或退耕。三者,佃户的斗争起了某些限制城市商业资本转向土地以加固封建藩篱的作用,迫使“昔日之田租城多于乡而聚”的传统倾向改变为清代“乡多于城而散”的新局面,进而促使商业资本投向产业等积极方面。四者,上述佃户斗争所起的作用,主要限在庶民地主经济领域,因为,庶民地主缺乏与佃户对抗的强大的政治势力。所以,当庶民地主斗不过佃户时,或者被迫减租,或者将土地“投送缙绅”,托庇于缙绅地主的政治庇护下以求“脱累”。由此再一次证明:永佃权、转佃权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在贵族缙绅地主经济领域的发生、发展及其作用受到了极大的抑制。
清代农业租佃关系以乾隆初年为分水岭有着重要的变化,这就是由前此的大量旗地、官庄的残存,壮丁、奴仆和贱民的繁多,劳役地租和实物分租制的广泛存在,以及两税制的延续,进而演变为土地的比较自由买卖,壮丁、奴仆和贱民的基本消灭,实物定额租和货币地租的新发展和地丁制的推行。亦即由残缺不全的租佃制演变而为更全和自由化程度更高的租佃制。
乾隆时及以后的农业租佃制的新发展,其主要标志是,以桑、棉、烟、蔬菜、水果、甘蔗、花卉、粮食等各种商业性农业及副业的活跃为特点的农商兼营,方兴未艾,逐步成为风气,货币地租的增多,农民永佃权和转佃权的广泛存在,主佃和主雇间封建名分的解除和农民的进一步自由化,封建地租剥削的减轻和商业资本转向土地的传统势力有所削弱。
乾隆时及以后比较自由租佃制的显著发展,为中国封建经济母体内部的资本主义萌芽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但贵族缙绅地主经济仅略有松动,基本上仍维持着传统的自然经济和政治上奴视佃户,经济上对佃户任情差唤与重租盘剥。比较松动的租佃制广泛发展主要存在于庶民地主经济之中。
④ 《魏季子文集》卷8《与李邑侯书》。
第三节农业雇佣劳动清代农业的雇佣关系清代以前,在农业生产领域中雇佣劳动所占比重甚小,有些地主在所占土地中留有少量土地直接经营,也采用雇佣形式,把雇工用于农业生产,但他们种园圃是为了自给蔬菜,种稻谷是为了自给粮食,他们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卖。被雇佣在地主家中的农业长工,一般都立有文契、议有年限,有明确的主仆名份,有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封建法典上称他们为“雇工人”。雇工如对雇主有所干犯,法律明文规定与雇主有不同的判刑标准。雇工与雇主之间等级森严,这种雇佣关系叫等级性雇佣关系。
“典当雇工”是等级雇佣关系的一种典型形式。广大贫苦农民在遭遇天灾人祸、颠沛流离之际,为了养活妻子老小,往往以典当形式将自身当与雇主,一次收取身价,在一定年限内长年为雇主作无偿劳动,直到年限期满。典当雇工,一般都立有文券,议有年限。在年限以内,载明与雇主有主仆名份,社会地位类同家奴,长期附着于雇主家内,听令雇主使唤和分派劳动,不能脱籍外出,被束缚在种种封建关系之中,如有所谓“不遵守约束”的行为,其雇主可以“酌量惩治”。收留典当雇工的雇主,既有缙绅,也有平民。在平民之家供役者,有的与家主或其家属共同参加生产劳动。
等级性雇佣关系,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人口的大量增加,以及“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地”,而发生了新的变化,因而在农业生产上出现了大量的客籍佣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刑科题本》及有关著作,对当时客籍佣工的各种纠纷案件的记载,虽材料不多,但从中可以了解到客籍佣工的发展状况和走向。材料表明,大致从乾隆年间起,客籍佣工更为普遍。山东、直隶等北中国的客籍佣工,主要的流向是地广人稀的东北地区,那里不仅有肥沃宽裕的土地,而且相对来说工价较高。①显然,客籍佣工的发展,为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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