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参见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1 卷第3 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二节郭沫若和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传播在中国史学近代化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倾向几乎是齐流并进,而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传播则是其中的主流。郭沫若在1928 年旅居日本后,开始研究中国古代历史,至1978 年逝世为止,在整整半个世纪中,他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开辟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的科学道路。他在1929年写成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首次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系统地阐述殷周史的发展规律以及重要社会问题,为殷周史的研究奠定了初步基础。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自序》中写道:只要是一个人体,他的发展,无论是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一样。中国人有一句口头禅,说是“我们的国情不同”。这种民族的偏见差不多各个民族都有。然而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①。
在国内外的反动派都在叫嚣共产主义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时候,郭沫若发出了如此铿锵有力的声音,不仅极大地鼓舞了一切进步人士对革命的胜利和信心,更告诉人们中国古史的研究也必须以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来指导。在郭沫若看来,殷代阶级制度虽已逐渐抬头,但还处在氏族社会末期,他之所以作出这个结论,除了因为对殷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估计过低外,显然还由于受了王国维的“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制度论》)的观点影响。他的这一看法,在当时虽然受到了不少人的反对,但其影响却是很大的。所以,后来当郭沫若自己已经放弃了这一结论时,还有人仍然坚持这个观点,便是其证。
郭沫若在《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中认为,周代金文中不仅有许多赐臣仆的记录,就是人民也用以赐予。这人民就指奴隶。还有不少赐土田为赔偿的记载。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中他又指出,周初离原始社会并不甚远,到了太王时代,因农业的发达,才逐渐有国家刑政的发生。西周农业的发达,与铁的发现有关。所以,他断定:“奴隶制的社会组织是在周初才完成。它的原因是在农业的发达。农业的发达可能是在铁的耕器的发明”②。
他又说,西周时期的生产者是奴隶,他们的生活在《诗经·七月》、《甫田》等篇中可以得到真实的反映。“这些奴隶在平时便作农;在有土木工事的时候便供徭役,在征战的时候,便不免要当兵或者是伕役了”①。周灭商后,把殷民变为奴隶。周公东征就是因为被征服者不甘心受奴隶制的压迫起来反抗,而对之进行的镇压。在郭沫若看来,“周公这位老头子,他是很厉害的一位角色,他是奴隶制的完成者”②。
①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人民出版社1954 年,第1 页。
②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54 年人民出版社,第137 页。
①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54 年人民出版社,第132 页。
② 同上书,第133 页。
奴隶制关系在当时上层建筑中也得到了反映。郭沫若从《诗经》和《尚书》中,归纳出西周时代宗教思想的系统时说:“(一)人格神的存在。(二)神权政治(Theocracy)的主张。(三)想以折衷主义来消灭辩证式的进化”③。他指出,这正是奴隶制下的支配阶级的根本观念。这种唯一神的宗教思想,到了“西周未年的则候便渐渐动摇起来了”④。
《诗经》中的“变风”“变雅”的出现,在郭沫若看,反映周室东迁前后社会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动。这是因为宣王时代的四征伐,意味着中原的农业已经发展到相当程度,加以人口一天一天地繁殖,因而就不能不向外发展。社会生产的发展,“农民便得到自然解放的机会,手工业渐趋独立化,商人阶级也急剧的抬头,更加以各方异民族的参杂混处,于是而纯粹的奴隶制,便不能不跟着周室的东迁而完全溃败了”⑤。
在今天看来,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尽管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它作为第一部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系统阐述商周史研究的著作,一直受到后人的尊重和重视。正如《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日译者藤枝丈夫在谈到郭老的功绩时所说:“王国维、罗振玉、孙诒让、商承祚、王念孙、王引之以至日本的林泰辅等诸人的注解(指甲骨文字和金石文字),到了郭沫若先生,以新史学的方法再整理一番,对古代社会给了一幅鲜明的图画。郭先生也说过这一次新尝试,只是一条羊肠小径,只是在丛林中砍了第一次的刀斧。结果并不是一些缺点也没有。然而对于这个一向未开垦的,被人遗忘了的中国社会,尽管一脚一拳的,不论如何也应归功于郭先生。将来在郭沫若的批判和反批判中,一定可以使问题更加透澈。那时古代东洋的秘密,真的不只有靠东洋人才能发现的了”①。应当说,这对于郭沫若及其《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是很公允的评价,对他以大无畏精神所造成的成绩应当予以肯定。
奴隶社会阶段问题和社会史论战中国历史上有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阶段,是社会史论战中争论异常激烈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当时,否认中国历史上有奴隶社会阶段的人,首先应提出的是被称为“新生命派”的陶希圣和梅思平。陶希圣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中写道:“在封建国家成立以前,人类的社会组织以血统为纽带,以血统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便是氏族”②。梅思平在《中国社会变迁的概略》一文中也说:“希腊历史,我们只晓得中古史;罗马历史,我们只晓得近世史。中国历史,我们所切实知道的,也不过是近世史。因为中国的信史,至早只可算以春秋时代为开始。”根据他的看法,“春秋以前的史迹”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即“氏族斗争时期”、“原始封建时期”、“原始帝国时期”和“新封建时期”①。在他们的分期中,奴隶社会是没有地位的。在否定奴③ 同上书,第1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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