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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10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62天前 | 790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康熙八年(1669),惩办了鳌拜以后,明珠参与消除鳌拜集团及其影响时,为朝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议。康熙九年,明珠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十年二月,充经筵讲官。八月,建议停止盐差御史巡历地方之例。十一月,调为兵部尚书。康熙十二年(1672)正月,康熙帝在晾鹰台检阅八旗甲兵。在明珠的指挥下,军容整肃。康熙帝称赞:“此阵列甚善,其永著为令。”②平定三藩清初,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并列为“三藩”。

  在对待“三藩”撤与不撤这个重大问题上,唯有明珠与户部尚书米思翰、刑① 《清史稿》卷118《职官五》。

  ① 《清圣祖实录》卷27。

  部尚书莫洛等极少数人,坚决主张撤藩,与帝意完全一致。康熙帝认为:“吴、尚等蓄谋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养痈成患,何以善后?况其势已成,不若先发制之可也。”①当吴三桂发动叛乱时,朝廷有些人吓得惊慌失措。大学士索额图等人主张处死倡议撤藩的明珠等人,康熙帝严加拒绝。明珠竭诚效力,积极参与平定三藩叛乱的活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在处理尚之信属下兵丁时,给事中余国柱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即撤回,三总兵官标下兵丁应予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分入上三旗中,令驻广东,另设将军、副将军管辖。三总兵官标下兵丁,有愿为兵者为兵,愿为民者为民。康熙帝则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设将军、副都统管辖,分散其力量,日后或撤或迁比较容易。二总兵标下官兵仍驻广东,归将军管辖。裁去另一总兵标下官兵。他便征求明珠之意如何?明珠主张:尚之信标下官兵共十五佐领,分入上三旗,每一旗五佐领,为数不多,不必分隶八旗。以后若撤回迁移,亦不论旗分调取,有满洲大兵押送,分入上三旗办法可行。康熙帝表示同意:“既如此,不必分入八旗。尔等可改票来奏。”②在处理耿精忠等人时,依照刑律应凌迟处死,其同伙董国瑞等十九人应立斩。明珠上奏:“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深负国恩,擅自称帝,且与安亲王内多有狂悖之语,甚为可恶。”随后又奏:“此内有陈梦雷、金镜、田起蛟、李学诗四人,犯罪固应处死,然于应死之中,尚有可宥之处。”①康熙帝命议政王大臣会议集议。于是陈梦雷等四人,免死,给与披甲新满洲为奴。

  三藩之乱的平定,巩固了清朝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维护了全国的统一,在此期间,明珠的工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康熙十四年,明珠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晋升武英殿大学士。从此明珠与索额图势均力敌,共理朝政。到康熙十九年索额图解任,由明珠一人佐理朝政,一直延续到康熙二十七年。在这九年时间里,恰值清朝承“三藩”之乱后恢复经济,明珠发挥了他的政治才能。

  收复台湾平定“三藩”叛乱以后,康熙帝开始解决台湾问题。康熙二十一年(1682),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奏请自行进剿台湾。康熙帝征询大臣意见,明珠认为:“若以一人领兵进剿,可得其志。两人同往,则未免彼此掣肘,不便于行事。照议政王所请,不必令姚启圣同往,着施琅一人进兵,似乎可行。”②明珠进一步指出当时的形势:“郑经已死,贼无渠魁,势必衰微。”康熙帝同意明珠对形势的分析,表示“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①。施琅攻占台湾后,便疏陈善后意见:台湾有地数千里,人民十万,其地十分重要,如果放弃,必为外国占据,奸宄之徒可能窜匿其中,应该设官兵防守。康熙帝认为:不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1。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正月。

  ②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十月。

  ① 《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十月。

  能弃而不守,但镇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当之策。于是命议政王大臣会议。明珠代表议政王大臣奏报:施琅请守已得之地,设兵防守为宜;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华等头目及近族家人,不便安置在外省,应带来编入旗下。康熙帝表示同意。②明珠还上奏:施琅之功实大,应加封为侯,授为将军,其属下官兵应加等议叙。康熙帝认为“此议甚当,即依行”③。在统一台湾的战争中,明珠是康熙帝的得力助手。

  治理黄河治理黄河是清朝的一项重要政务。康熙二十一年,萧家渡决口,工部尚书请令河道总督靳辅培修,遭到康熙帝拒绝。明珠极力推荐靳辅参与治河事宜。他说:“靳辅历任既久,所见必真”,应令来京会议。次年,河水复归旧道,康熙帝甚为赞赏。明珠说:“河道既深,挽运无阻,往来商贾皆得通行,真国家之福。”④康熙二十四年十月,靳辅提出治黄河方案:挑濬高、宝等七州县下河,引水入海,又筑高家堰堤岸,修整黄河两堤。康熙帝征求明珠意见?他回答说:“臣等意谓,最宜修治,但钱粮陆续给与,似为有益。”⑤十一月,在会议治河时,为防止海水倒灌,靳辅主张开大河,建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敌海潮。于成龙则主张开濬故道。明珠赞成靳辅治河方案,上奏:“于成龙居官虽清,但河工事宜,未能阅历。靳辅久任河务,已有成效,似应从靳辅之议。”王熙认为:“于成龙所议是一旧说,乃照明朝河臣潘季训《河防一览》之法。靳辅所议是一创建之策。”①以后康熙帝听信汤斌所言,赞成于成龙治河方案,而靳辅主张未能施行。康熙二十七年(1688),明珠被劾与靳辅结党。靳辅被免职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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