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玄龄追随唐太宗平定天下,出入生死,备尝创国立业之艰辛。一次在太宗与侍臣讨论创业与守业之难时,他深有体会地说:“方时草昧,群雄竞逐,攻破乃降,战胜乃克,创业则难。”①玄龄还认识到,创业之主历经艰险,了解民情,精勤于治,一般说国家治理得较好,而子孙却易骄奢败亡。在他回答太宗的“自古草创之主,至于子孙多乱”的问题时说:“此为幼主生长深宫,少居富贵,未尝识人间情伪,治国安危,所以为政多乱。”②可见,他时刻不忘创业之难,警钟长鸣,力戒骄奢淫逸,以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房玄龄重视吏治,认为吏治问题是求治的根本问题,而官吏的公平正直① 《贞观政要》卷三。
② 《新唐书》卷九六《房玄龄传》。
① 《新唐书》卷九六《房玄龄传》。
② ④《贞观政要》卷三。
又是治国之要道。一次与唐太宗论治,曾谈及了隋朝名相高颎的公平正直,他颇有感慨地说:“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直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这话正好与唐太宗不谋而合,他高兴地说:“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③房玄龄的这一吏治思想,对贞观时期的吏治清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选举官吏的问题上,唐太宗主张“量才授职,务省官员”,“当须更并省官员,使各当所任,则无为而治矣”。房玄龄忠实地贯彻了他这一思想,大力简政,并省官吏,“由是所置文武总六百四十员”④。唐太宗依从其议。房玄龄精减官吏的做法,对经隋末大乱、人口锐减的唐初来说,既裁去了冗官滥职,避免了十羊九牧,有利于提高朝廷各部门的办事效率,同时也节省了国家的财政开支,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
贞观十一年(637),唐太宗分封功臣为世袭刺史,房玄龄以本官为宋州刺史,改封梁国公。他与司空长孙无忌联名上表,极陈其弊,列举了世袭分封的四不可①,最终使唐太宗宣布废止了早已过时的功臣刺史世袭制。
修定朝章国典房玄龄精通典制政令。贞观初年,时值天下初定,朝章国典还很不完备,他与尚书右仆射杜如晦共掌朝政,“至于台阁规模及典章文物,皆二人所定,甚获当代之誉”②。
在修定律令方面,房玄龄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审定法令,意在宽平”,在修定律令时,基本上贯彻了这一思想。唐太宗即位不久,他即奉诏与长孙无忌撰定律令,“议绞刑之属五十,皆免死而断右趾”。后来蜀王法曹参军裴弘献驳律令四十余条,又诏令玄龄与弘献重加审定。房玄龄认为,古代有五刑,其中一为刖刑。及肉刑废除后,现以笞、杖、徒、流、死为刑,而又刖足,这样即为六刑,比古代尚繁。根据房玄龄的意见,“除断趾法,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二年”③。旧令规定,兄弟分居,荫不相及,但是连坐俱处以死刑。唐太宗对此提出异议。房玄龄等人又议论,认为“祖有荫孙令,是祖孙重而兄弟轻”。于是改为:“反逆者,祖孙与兄弟缘坐,皆配没;恶言犯法者,兄弟配流而已。”④房玄龄与法司撰定律五百条,分为12 卷;一是名例,二是卫禁,三是职制,四是户婚,五是厩库,六是擅兴,七是盗贼,八是斗讼,九是诈伪,十是杂律,十一是捕亡,十二是断狱。分笞、杖、徒、流、死,为五刑。这次制定的律令,删繁就简,务求宽平,史称“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其当徒之法,唯夺一官,除名之人,仍同士伍。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①。既简化了律令,又除去了隋朝的苛酷刑③ 《贞观政要》卷五。
① 《文苑英华》卷六○七《请罢功臣袭封表》。
② 《旧唐书》卷六六《杜如晦传》。
③ ④《新唐书》卷五六《刑法志》。
① ②《旧唐书》卷五○《刑法志》。
法。
房玄龄又定令一千五百九十条,分为13 卷。贞观十一年(637),正式颁行天下。接着,又删改武德、贞观以来敕格三千余条,最终删削二千三百余条,定留七百条,分为18 卷,称为《贞观格》,留作诸司施行。《贞观格》也是“斟酌今古,除烦去弊,甚为宽简,便于人者”②。
史家对房玄龄修定唐律给了很高的评价。《新唐书·刑法志》说:“自房玄龄等更定律、令、格、式,讫太宗世,用之无所变更。”其实,不仅贞观朝如此,以后有唐都没有发生过多大变动。唐高宗时长孙无忌主持撰定的《唐律疏议》只是在于“律疏”,并未作什么改动。唐律对后世影响很大,而房玄龄确有首创之功。尽管作为法律来说,唐律也是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是地主阶级压迫农民阶级的依据,但它比较宽简,较隋律有所减轻,人民总比生活在摇手触禁、动辄得咎的严刑峻法的统治下要好一些。
房玄龄对封建的礼仪也颇为精通。早在武德二年(619),诏命于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高祖释奠时,又以周公为先圣,以孔子为配。贞观二年,房玄龄认为此做法不符合礼教,遂与博士朱子奢建议说:“周公、尼父俱圣人,然释奠于学,以夫子也。大业以前,皆孔丘为先圣,颜回为先师。”于是唐太宗依从房玄龄的意见,罢去了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回配。并于贞观四年诏令州县学校都立孔子庙。①在唐太宗平定突厥后,五谷丰登,群臣曾请封泰山。唐太宗命秘书少监颜师古等人召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封禅的仪式,但久议而不决。太宗又命房玄龄与魏徵等人博采众议奏上,对于坛之大小,玉牒、玉检的尺寸等作了详细规定,“遂著于礼”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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