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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82天前 | 475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巫蛊案发时,刘询才生下几个月,但也被监禁在郡邸狱中。当时廷尉监邴吉受命处理巫蛊郡邸狱,怜愍刘询年幼无辜,便命两个谨厚的女犯保养,私给衣服食物,多方照顾。邴吉治巫蛊事,连年不作决断。后元二年(公元前87 年),武帝病重,另派人严治犯人。不久,大赦。此时邴吉就将刘询送到他的祖母史良娣老家。年已老迈的史良娣之母贞君怜愍刘询幼孤,亲自抚养①。后来刘询由掖庭收养,才由宗正登记上了宗室簿。当时掖庭令张贺怜爱刘询,注意奉养,以私钱供给教书。刘询长大,娶了暴室啬夫许广汉之女为妻,依靠许广汉兄弟及祖母家史氏生活。

  继承皇位刘询因幼遭家难,生长于下层,不仅知道节俭,好学,而且“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他还喜欢旅游,走遍了三辅之地,虽经历困难,也自觉快乐。

  元平元年(公元前74 年)四月,昭帝去世,因昭帝无子,霍光先是召昌邑王刘贺入京即位,不久觉得刘贺“淫乱”,乃废除之,而建议另立刘询为帝。于是把刘询召到未央宫,先封为阳武侯,然后才即帝位,史称宣帝。① 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宣帝纪》,凡引此纪文字不另加注。

  ① 参考《汉书·外戚传》上。

  第二节亲理政事肯定霍光功绩宣帝登位时,年已十八。霍光因其成人,表示“归政”。宣帝谦让不受而“委任”之。当时朝政,“诸事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①。霍光每次朝见,宣帝“虚己敛容”,以示礼貌。但霍光随侍,宣帝内心恐惧,“若有芒刺在背”②。直到地节二年(公元前68 年)霍光去世,宣帝“始亲政事”。宣帝肯定霍光的功德,诏中提到霍光“定万世策以安社稷,天下蒸庶咸以康宁”,并称霍光“功如萧相国”。霍光侍卫武帝三十多年,辅佐昭、宣二十年,掌权期间鼓励农业,减轻赋税,与匈奴和亲,抵御侵扰,在当时政界扮演了主要角色,对“中兴”事业起了重要作用。故史称:“孝昭委政霍光..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光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至始元、元凤之间,匈奴和亲,百姓充实。”③宣帝对霍光功德的肯定,其实也是表示对霍光之政的肯定,尽管他后来为了集权而族诛霍氏,但并未抛弃霍光所定的政策。

  继续“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宣帝亲政初,曾于地节三年(公元前67 年)十月下诏说:“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就是说,将苑囿和公田分给贫民与流民耕种,贷给种子与食物,还不要百姓出算赋和给徭役。

  元康元年(公元前65 年),宣帝诏:“所振贷勿收。”就是说,原来赈贷给贫民的种子与食物一笔勾销,不予追回。

  元康二年五月,宣帝诏有“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之说。

  即宣布受害严重的地区,不必出当年的租赋。

  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春,宣帝行幸甘泉、河东等地,下诏:“所振贷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

  五凤四年(公元前54 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让边郡都筑仓,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以供给边郡,节约转漕。

  甘露二年(公元前52 年),宣帝诏称:“减民算二十,”即减去百姓算赋(原为钱一百二十文)中二十文。

  因此,史称宣帝时“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①。

  重视吏治,综核名实宣帝亲政之初,就注意政情吏治,命令群臣奏封事,由此了解下情。五① 《汉书·霍光传》。

  ② 《汉书·霍光传》。

  ③ 《汉书·昭帝纪·赞》。

  ① 《汉书·食货志》上。

  日一听事,对官吏观其言,察其行,考试功能。他要求官吏尽职,地节三年(公元前67 年)下诏说:“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要求郡国长官管教和督促地方官吏,不能让他们失职。

  他强调决狱宜平,特设廷平官。曾下诏说:“间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①他要求官吏奉法,元康二年(公元前64 年)下诏说,“吏务平法。或擅兴徭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

  他审察吏治,元康四年派遣大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主要任务是“察吏治得失”;五凤四年(公元前54 年)又派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者”。

  他反对苛政,下诏批评说:“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即反对地方长官干涉民间喜庆之事。

  他反对欺谩,黄龙元年(公元前49 年)诏责当时“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指令“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无相乱”。

  宣帝根据吏治情况,奖功罚罪。奖赏有功者,如: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对安抚流民有功的胶东相王成,下诏奖励,定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神爵四年(公元前58 年)对治行优异的颍川太守黄霸,定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同时对颍川吏民也有赏赐。王成与黄霸,原秩二千石,一年得一千四百四十石,升秩中二千石,一年得二千一百六十石,增加秩俸百分之五十①。责罚罪过者,如:元康二年(公元前64 年)冬,本来精明能干、治理有绩的京兆尹赵广汉,因执法出了偏差,“坐贼杀不辜,鞠狱故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②,而被腰斩。神爵四年(公元前58 年)十一月,号称“屠伯”的河南太守严延年因酷急和诽谤之罪,弃市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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