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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75天前 | 467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天汉三年(公元前98 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行“酒榷”即酒类专卖。其法类似盐铁官营,由私家作坊酿造,由官府统一销售。实行之后,也起了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改革币制汉初以来,听任郡国自由铸钱,私铸之风盛行。其结果,造成币制紊乱,铜钱大小轻重不一,劣币充斥市场。到了武帝时代,铜钱越来越轻、物价越来越贵的现象日趋严重。同时一些诸侯王和豪商大贾、豪强地主乘机利用财势操纵铸币大权,积蓄经济力量。文帝时,著名政论家贾谊曾建议禁止私铸,未蒙采纳。元狩四年(公元前119 年),在张汤的建议下和桑弘羊等的筹划下,为了“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西汉朝廷开始改革币制,发行新币。所发行的新币,一种是用白鹿皮制成的皮币,价值四十万钱,规定诸侯王觐见天子时必须用它作为献礼,实际上是强迫诸侯王捐献;另一种用银和锡的合金铸成的白金币,大者值三千钱,中者值五百钱,小者值二百钱;还新铸三铢钱,以代替过去的半两钱。规定:凡是私铸金钱者都处以死刑。但是,由于白金币比值太高,私铸者甚多;三铢钱虽发行,而旧钱未收回,币制仍然很紊乱。后来又废白金,改铸赤仄钱。不久又因赤仄钱轻而贱,人民不愿使用,宣布作废。虽有禁铸规定,由于盗铸犯法的人多达数十万人,诛不胜诛,也无法实行。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 年),武帝采纳桑弘羊建议,采取废除一切旧钱,由国家统一铸造货币,彻底进行整顿:“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①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这种新铸的钱,称为三官钱,亦称上林钱,后世称为五铢钱。五铢钱的重量与实际重量相等,规格相同,质量较好,成本较高,使私铸者无利可图,从而杜绝了汉初以来民间私铸金钱的流弊,结束了汉初以来币制紊乱的状况。从此以后,全国货币统由政府铸造,币制归于统一。

  均输、平准① 上林三官,系掌管上林苑的钟官、辨铜、均输三官,属水衡都尉。

  为了制止豪商大贾们利用贱买贵卖、囤积居奇来操纵物价,牟取暴利,并借此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在桑弘羊主管全国财政的时期,武帝采纳他的建议,实行了均输和平准。均输的设置,始于元鼎二年(公元前115 年)桑弘羊任大农中丞时,先在一些地区试行。由于行之有效,元封元年(公元前110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在中枢设立均输令,属于大农令,在各郡国设置均输官,负责管理均输事宜。所谓均输,就是调剂物资运输。据《史记·平准书·集解》:均输,“谓诸当所输于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更于他处卖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这就是说,令各郡国把应当缴纳的贡赋都按照当地市价,缴纳当地出产的土特产,由各地均输官组织运输工具(其中一部分是由政府工官所制的运输工具),根据物资供需情况,或是运往京师,或是运往缺乏该项物资的地区出售。过去各地缴纳贡赋都是自备车辆或是雇商人的车辆运往京师,往往运费高于所运物资的价格;而且由于各种物资都集中京师,供过于求,而有的地方缺乏该项物资,却是供不应求,商人乘机牟取暴利。设置均输以后,既减少了人民远道贡赋的负担,以免商人从中渔利;又可使朝廷得以控制运输和贸易,从而增加了财政收入。后来又令远方各郡县“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作为贡赋,由官府就地出卖,既免运输之劳,又可调剂当地物价。

  所谓平准,就是平抑物价。过去商人经常抬高物价,特别是元鼎二年开始试行均输以后,由于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地均输官争购物资,富商大贾更是乘机抬高物价,引起物价暴涨,影响政府的财政和人民的生活。元封元年(前110 年),为了平抑物价,桑弘羊建议“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这就是说,在京师设立平抑物价的机构,它所需要的各类物资和车辆等器物,都由大农供应。由大农所属诸官把全国各地输纳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资金,物价上涨时卖出,物价下跌时买入,使富商大贾无法牟取暴利,以稳定物价。

  实行均输、平准的结果,不仅打击了富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的活动,有利于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同时也开辟了财源,为西汉朝廷增加了巨额的财政收入。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实行均输、平准之后,朝廷仓库储存的粟帛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郡)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武帝赏赐桑弘羊黄金二百斤,赐爵左庶长。除此,还采取过“假民公田”和移民屯垦的政策。实行告缗之后,西汉朝廷以所没收的商贾田地假与关东地区受水旱之灾而四处流亡的流民从事耕种;还把朝廷掌握的一部分园池苑囿租与贫民,解决了一部分流民和贫民的耕地问题。还招募各地流民、贫民迁往西北沼边各郡,并令戍边的兵士进行屯田,一时之间,民屯、军屯布满边野,对开发边疆、巩固边防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财活动的成效这次财经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是解决了当时的财政困难,从而使正在进行中的对匈奴战争和对边疆的经营能够继续进行下去。如《汉书·食货志》所载:“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其次,通过各项财经改革,基本上解决了汉初以来豪商大贾和地方割据势力(诸侯王、豪强地主)“擅山海之利”、垄断国家经济命脉、积蓄反叛资财和造成币制紊乱的大患,既有利国计民生,又加强了皇权。第三,实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和边疆屯田的政策,不仅是有益于当时的国计民生,而且对后世也有很大的影响。桑弘羊不但是汉武帝兴功立业的得力助手,同时也是我国封建社会一位具有远大眼光的杰出的理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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