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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在路上》
来源:边塞艺苑 |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 | 发布时间: 872天前 | 16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现在回想起来,这个人只有是死神:死神将在我们进入天堂之前把我们抓住。


生活本身是令人痛苦的,我们必须忍受各种灾难,唯一的渴望就是能够记住那些失落了的幸福和欢乐。我们曾经在生命中拥有这些幸福和欢乐。现在它们只能在死亡中才能重现(尽管我们不愿承认这一点),但谁又愿意去死呢?这些纷杂的思绪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涌现。我把这一切告诉了狄恩,他本能地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也渴望能够宁静地死去。然而,因为我们所有的人都不可能再生,所以,他,自然而然,也并不想这么干。我同意他的观点。


我们去寻找我的纽约的朋友们,他们也是些时值青春的疯子。我们先来到汤姆。塞布鲁克家。汤姆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热情、慷慨、随和,只是有一次他突然心情郁闷,没对任何人说一句话便跑了。今天晚上他显得异常兴奋。“索尔,这些人太棒了,你在哪儿发现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象他们这样的人。”


“我是在西部发现的。”


狄恩开始喝酒,他放了盘爵士乐的磁带,拉起玛丽露,紧紧地抱着她。随着音乐的节奏摇摆着,她也跟着摇摆。这是真正的爱情舞蹈。伊恩。麦克阿瑟领着一大群人闯了进来。要持续三天三夜的新年活动开始了。我们一大群人挤在哈德逊里,在满是积雪的纽约大街上横冲直撞,从一个舞会到另一个舞会。我带着露西尔和她妹妹来到最大的舞会上。当她看到我同狄恩、玛丽露在一起,脸一下子阴沉下来——她感到他们正在把我引向疯狂。


“你同他们在一起时,我就不喜欢你。”


“哦,得了,来喝酒,我们只能活一次,应该活得痛快。”


“不,这样简直糟透了,我不喜欢。”


玛丽露开始与我作爱。她说狄恩以后要同凯米尔在一起,所以想让我跟她去。“我们一起回圣弗朗西斯科,生活在一起。我是一个好姑娘,会对你好的。”但是我知道狄恩爱玛丽露,我也明白她这样做是想让露西尔嫉妒。我并不想那么干。然而,这个尤物太诱人了,我还是舔了舔嘴唇。露西尔看到玛丽露把我推到角落里说悄悄话并且吻我,便接受了狄恩的邀请,一起跑出去钻到车里。但他们只是喝着我留在车里的从南方运来的私酿的威士忌,在一起聊聊天而已。一切都乱了套了。我知道同露西尔的事不会持续太久。她想让我按照她的方式生活。她以前同一个码头装卸工结了婚,那个人对她很坏。如果她与她的丈夫离婚的话,我愿意和她结婚,抚养她的宝贝女儿,但是,没有足够的钱办离婚手续,所以事情毫无希望。此外,露西尔也从来没有理解过我。因为我喜欢的事情太多了,最后只有失败。就象流星一佯不停地奔波,直至坠落。除了失败,我什么也不能给予别人。


声势浩大的舞会仍在进行,至少有100个人挤在西90街的地下室里,连酒窖里也挤满了人。每个角落里,每张床和沙发上,人们都在忙忙碌碌地干着什么——这还不是一次狂欢而仅仅是一次新年舞会。发狂似的尖叫和收音机中疯狂的音乐充斥了整个房间。舞会上甚至还有一个中国小妞,狄恩象洛鲁科。马克斯一样一会儿从一群人中钻到另一群人那里,观察着每一个人的神态。我们不断开着车跑出去,然后带更多的人来。戴蒙来了,他是纽约这帮朋友中的英雄,正如狄恩是西部的英雄一样,他们一见面就互相仇视起来。突然,戴蒙的女朋友抡起右手一拳打在戴蒙的下巴上。他被打得晕头转向,于是她把他拉回了家。许多报社的朋友从办公室里赶来,手里还拎着酒瓶。外面,大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满天银蛇狂舞,煞是好看。埃迪。邓克尔碰到了露西尔的妹妹,于是就带着她不知上什么地方去了。我差点忘了说,埃迪。邓克尔可是位对女人来说相当富有魁力的男人。他六英尺四英寸,洒脱,开朗,待人热情,常常笑容可掬地做些侍候女人穿大衣之类的事。这倒不失为一种绝妙的处世之道。


清晨5点,我们大家一齐拥到一所公寓的后院,那里也在举行一个大型晚会。于是,我们从窗户里翻了进去。黎明时分,我们又都回到了汤姆。塞布鲁克的寓所。大家痛饮了一阵,喝着陈啤酒。我搂着一个名叫玛娜的小妞睡沙发上。又有一大群人从哥伦比亚大学校园内的老酒吧间里拥进屋来,这个阴冷而又潮湿的房间里仿佛汇聚了生活中的所有人和事。伊恩。麦克阿瑟家的晚会还在进行。伊恩。麦克阿瑟戴着一副眼镜,总是嘻皮笑脸地盯着别人。他是个令人愉快的伙伴。他开始象狄恩一样对每样事情都说“好”,从此以后他一直这么说着。在狄克斯特。戈登与渥德尔。格雷的唱片《打猎》的疯狂节奏中,狄恩和我在沙发上同玛丽露玩起了“接球”游戏。玛丽露可不是个小布娃娃。狄恩衬衫也没穿,只穿了一条裤子,光着脚就在房间里到处乱跑,一直到我们又开车出去接人为止。巧得很,我们居然碰上了狂放不羁的罗拉。盖伯,他也欣喜若狂。我们在他长岛的家里玩了一个通宵。罗拉同他姑母一起住在一幢漂亮的房子里,等她一去世,这房子就全归他了。但是,现在他姑母却处处同他作对,而且讨厌他的朋友。他把我们这帮衣冠不整的家伙——狄恩、玛丽露、埃迪和我一拉到他家,尽情地开起了晚会。他姨妈在楼上走来走去,威胁说要去叫警察。“闭嘴,你这老家伙!”盖伯厉声吼道。我暗自思忖,这样的日子他怎么能同她一起过得下去。他有两个图书室,图书室四面都摆满了书,从地板一直堆到屋顶,全是些象伪经之类的十大卷著作,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书。罗拉穿了一件背后破了个大口子的睡衣,表演了几段凡尔第的歌。罗拉对任何事情都不抱怨。他是个大学者,常常在腋下夹着17世纪的乐谱手稿,跌跌冲冲地来到纽约的海滨,声嘶力竭地唱着。他象只大蜘蛛那样从大街上爬过,兴奋的目光利刃一般闪过他的眼中。在极度激动中,他的脖子会发疯似的扭动,他说话含混不清,他痛苦地蜷缩着身子,他脚步沉重地走来走去,他叹息着,号叫着,最后在绝望中瘫软下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狄恩低着头站在他的面前,嘴里不住地嘀咕:“好……好……好。”他把我拉到角落里,说:“那个罗拉。盖伯是最伟大、最了不起的家伙。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个——这也是我想要做的。他随心所欲,无拘无束,从来不会茫然无措,他太懂得及时行乐了,所以除了尽情摇摆,其他什么也不干。伙计,他可真绝了!你瞧,如果你一直象他那样,最后总会得到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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